生态园林的建设原则
生态园林的建设原则: 一、保护多样性原则 保护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,包括原有生物生息环境的保护和新的生物生息环境的创造;保护城市中具有地带性特征的植物群落,包括有丰富乡土植物和野生动植物栖息的荒废地、湿地、自然河川、低洼地、盐碱地、沙地等生态脆弱地带;保护乡土树种及稳定区域性植物群落组成,有节制地引种;在发展人工草地的同时,保护野生草花与杂草;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等。 二、应用生态学原理的原则 只有应用生态平衡原则创建的生态系统才可能稳定,要着眼于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,协调绿地系统与自然地形地貌的关系。北京、天津、合肥、南京和深圳等城市都进行了这方面的实践。应用生态位原则,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位特征,合理配置植物种类,避免种间直接竞争。形成了结构合理、功能健全、种群稳定的复层群落结构。应用互惠共生原则,尽可能将共生植物栽植在一起,而将生化相克的树种分开种植。例如黑接骨木对云杉有利;皂荚、白蜡与七里香等在一起生长时,互相都有显著的促进作用;而胡桃与苹果、松树与云杉、白桦与松树等则不宜种植在一起。 三、适地适树,因地制宜原则 植物是生命体,每种植物都是进化的结果,它在长期的系统发育中形成了适应各自环境的特性,这种特性是很难改变的。我们应尊重客观规律,在适地适树、因地制宜的原则下,合理选配植物种类,避免种间竞争,避免种植不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。应以乡土树种为主,适当选用经过多年引种和驯化的外来植物品种。例如水杉为中国特产,原产地很窄,但引种地区可以很宽,而且在某些引种地区比原产地长的还要好。 四、统一规划,合理安排原则 统一规划城市绿地,在城市中心区和边缘区之间保留绿地,并用绿地环绕市区外缘。营造公共绿地时,尽量少建园林建筑和小品,以提高绿地率。营造生态风景林时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安排各林种的布局。北方受风沙困扰的城市应该发展防风固沙林;黄土高原、山区及江河沿岸的城市应重视营造水土保持林;干旱缺水的城市要建水源涵养林;干燥炎热地区的城市应建设用于气候调节的林地。 [编辑:生态园设计公司] [返回顶部] |